消防管理規章制度
消防管理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管理規章制度1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
消防管理規章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