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執行規章制度
幼兒園執行規章制度(通用1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執行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執行規章制度 1
為了使學校工作正常運轉,形成良好的園風。特修訂本條例。
一、工作規范
(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準則,以《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標準,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幼兒,樹立“一切為了幼兒”的思想。勤于學習、勇于實踐、敢于創新、樂于奉獻,不斷完善自我。
(二)全體員工通過競爭上崗,服從組織安排,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園紀園規。不得出現有損于幼兒園形象、教師形象的言行。
(三)為人師表,言談有度,衣著整潔、大方,帶班穿適宜的衣服、鞋子。同事之間以誠相待,不得在背后議論有損于同事人格、形象的言語。做到三輕(說話輕、走路輕、拿放東西輕),人人為創設和諧的環境而努力。
(四)以“愛心、細心、耐心、熱心”為工作標準,不得有任何有損于幼兒、家長的言行,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五)上班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接待家屬,外人一律不準進入幼兒活動區域、食堂,確保幼兒在園安全。(上午7:30—下午4;10)
(六)認真執行請假制度、上下班制度,原則上在不影響大活動的情況下請假
(七)養成物歸原處的好習慣,愛護公物,節約用水、電、煤、紙。
(八)不得騎車出入園,車子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園貌整潔,做到,美化、凈化、綠化、兒童化、安全化。
(九)發現傳染病及其它事故應及時報有關領導和家長,不得隱瞞、弄虛作假,否則從重處罰。
(十)每兩學年開展一次“優秀班主任”、實行學期考核獎勵制度和“文明員工”、“教學能手”評選制度。
(十一)全體員工應樹立全局觀念,求大同存小異,形成“團結、協作、爭先、特色”的園風。
二、保教常規
保教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保教質量是衡量辦園水平的標準,因此教學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是保證保教質量不斷提高的重要條件,也是素質教育得以全面貫徹落實的重要保證。
1、制定計劃
(1)建立、健全備課制度和檢查、交流計劃的制度,教師應按《上海市學前教育綱要》、《上海市學前教育課程指南》及區、園有關的要求制定各類保教計劃。
(2)保教計劃按預設與生成的比例自行安排。
2、認真帶班
(1)教師、保育員應按《教師、保育員領導一日活動行為》組織好一日活動。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屢教不改者按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直至解除合同。
(3)帶班專心致志,不做任何與帶班無關的事。
(4)教師應教給幼兒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發生事故,視實際情況和情節輕重扣發一定的常規質量獎。如帶班期間擅自離開幼兒,發生事故,扣除當月結構工資及年度目標獎、考核獎。
(5)教師應自覺按照《班主任工作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三、學習辦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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