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規章制度
醫療廢物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療廢物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療廢物規章制度1
1、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2、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3、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4、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5、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6、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7、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8、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9、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醫療廢物規章制度2
為加強對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和健康,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我院實際制定制度。
一、定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共分五類,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醫療廢物和化學性廢物。
二、管理部門:公共衛生科負責醫療廢物監督、檢查管理部門;總務科為醫療廢物回收部門,設專職回收人員。
三、醫療廢物收集必須按照類別進行,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容器內,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醫療廢物必須用黃色塑料袋包裝(生活垃圾置黑色袋),嚴禁與生活垃圾混放。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緊實、嚴密。
四、對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均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五、醫療廢物中病原培養基、標本、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前應當先滅菌或消毒處理。
六、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認真登記,登記內容包括廢物的來源、資種類、數量或者重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七、回收后的醫療廢物暫存于醫院醫療廢物貯存點,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八、運送人員每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醫療廢物至內部暫
醫療廢物規章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