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制度范本
制度可以規范行為,減少不規范行為的出現,確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好的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制度范本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
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制度范本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
第三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行政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行政單位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管理、監督和決策。
行政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政單位自身和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
第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第五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各項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
第六條行政單位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期間至少分為年度和月度。會計年度、月度等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七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計量。
第八條行政單位會計應當按照業務或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第九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特殊經濟業務和事項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
第十條行政單位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一條行政單位的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各項會計要素的情況和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第十三條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行政單位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反映、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監督和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行政單位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全部納入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反映行政單位的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等。
第十五條行政單位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六條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行政單位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和對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的影響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不同行政單位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確保不同行政單位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七條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資產
第十八條資產是指行政單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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