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1
一、宿舍管理機構設置
1、河北師范大學學生處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入住學生公寓。
2、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學生處、團委、研究生學院、保衛處、紀檢委、財務處、審計處、宣傳部、成教學院、招生就業處、頂崗支教指導中心、設備處、網絡中心、校醫院、后qin集團以及各學院黨委副書記組成的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公寓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學生公寓保潔工作由學校委托的物業公司負責,學生公寓管理人員有權按照校規進宿舍實施各項檢查工作,學校各主管部門及全體學生應給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學生公寓樓設立學生公寓樓管理委員會(簡稱“樓管會”),是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構,以學生黨團組織建設為平臺,負責學生紀律約束、生活服務、信息宣傳、協調溝通和調研反饋等工作。每棟學生公寓樓管會設部長一名,副部長若干名(具體名額由本樓所安排學生所屬學院數確定,每個學院推舉一名副部長),部長由副部長選舉產生,各宿舍宿舍長均為樓管會成員。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費用按學年收取。每個學生要在秋季開學前足額繳納住宿費,并妥善保存好繳費收據,以備學校相關部門查驗。凡取得河北師范大學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專科生、函授生或臨時進修、培訓生,經學生處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寓中心)安排,簽訂入住協議后,均可在學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學生入學,憑注冊證件及住宿費繳費憑證到所分配公寓樓值班室辦理住宿和簽訂住宿協議手續;其它類型培訓人員持相關學院證明到公寓中心辦理住宿手續。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鋪位。
3、學生宿舍按照二級分配的原則統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統一調配全校宿舍資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學院學生人數,將宿舍的床位數分配到學院,由各學院具體安排到學生個人。
(2)學生宿舍一經排定,無特殊情況不再調整。特殊情況(宿舍同學間出現矛盾、考研學生延長學習時間、有空床位的宿舍進行合并、轉專業學生的遷出遷入等)需經院系黨委副書記認可并簽字蓋章,報學生處審核備案后,再到公寓樓值班室更換房間鑰匙。
(3)學生應服從學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間居住,并遵守與公寓中心簽訂的入住協議要求。
(4)每位學生只允許使用一個床位和一套學習家具,不得私自調換、私占、出借、轉讓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5)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統一計劃管理,學校有權向未滿住宿人數的宿舍分配學生或合并宿舍。學校需對宿舍布局作調整時,學生應服從宿舍的調整。
4、凡寒暑假期間在校留宿的學生須持學院副書記或輔導員開具的證明到公寓中心登記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學生須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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