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調度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通風調度管理,規范各級值班制度、信息匯報制度和各項“一通三防”管理內容,保證各類“一通三防”信息傳遞及時、準確,確保公司生產安全有序進行,特制定通風調度管理辦法。
第二條 通風調度管理辦法包括通風調度值班、通風調度信息匯報、調度指令等內容。
第三條 各礦井要根據公司通風調度管理辦法,結合本礦實際,制定本礦通風調度管理辦法。
第四條 通風調度管理包括日常通風調度管理和應急調度管理。日常通風調度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管理,應急通風調度管理執行《山煤集團事故災難應急求援預案》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通風調度管理分為公司通風調度和礦級通風調度兩級管理,公司通風調度設在通風處,是公司“一通三防”工作中對內協調和對外匯報的唯一單位。
第六條 通風處是公司通風調度管理的牽頭部門,負責全面掌握公司所屬各礦井的“一通三防”重點工程情況,及時下達調度指令,積極開展協調、指揮工作。
第七條 各礦井負責全面掌握本礦范圍內的“一通三防”所有情況及生產動態,積極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公司通風調度協調、安排的各類事項處理結果要及時、準確的反饋。
第八條 通風調度必須與生產調度在一起值班,以便隨時掌握生產作業動態。通風調度和生產調度要及時溝通,匯報數據及內容要準確、真實、一致。
第三章 調度值班及信息匯報
第九條 公司通風調度值班及信息匯報要求
1、公司通風調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和班中脫崗。
2、公司通風調度要隨時了解公司各礦井通風瓦斯情況,掌握當日和當班“一通三防”重點工程進展情況,認真接收各礦井匯報,并做好記錄。
3、通風調度臺必須至少配備一部程控電話,有來電顯示、查詢、記憶、錄音功能;設置通風安全監控系統顯示終端,要具有聲光報警、查詢功能;配備傳真機,接收和傳送調度信息。
4、每天早7:00前將前一天各礦井《瓦斯治理動態日報表》、各礦井當日通風系統調整、巷道貫通、排放瓦斯、停電停風、甲烷傳感器調校及斷電試驗等計劃報集團公司通風調度。若傳真機出現狀況不能上傳時,要電話匯報集團公司通風調度。
5、及時匯報“一通三防”重大事宜:
①各礦發生事故立即按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公司有關領導和通風調度匯報。事故一時難以查清的,可以先概括匯報,隨后及時補充匯報。
②、凡發生瓦斯超限、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通風安全監控系統故障、瓦斯抽采系統故障等情況,要立即請示、匯報當日值班長、通風處、生產調度及相關領導,協助值班干部積極指揮進行處理。原因未及時查清的,可待查清后及時作補充匯報,同時督促礦井找準原因。
③、準確掌握各礦井通風系統調整、巷道貫通、瓦斯排放、停電停風等有計劃項目的完成情況,要及時匯報公司通風處及相關領導。
6、所屬礦井發生“一通三防”事故時,公司通風調度必須落實清楚原因、事故經過及采取措施;必要時命令井下停止一切作業,并及時匯報相關領導。
7、值班中要不斷觀察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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