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
制度是直接的人與人的契約關系,它間接地規定和體現了人與物的關系。那要怎么寫人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呢?這里提供一些人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人事工作相關規章制度篇1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務、學生、后勤四個部門進行簽到考勤,分別由校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后勤處具體負責。行政部門包括校領導、辦公室、人事處、計財處、保衛科、基建科、電教網絡中心、科研中心、圖書館、工會、團委會等人員;教務部門包括教務處、學前教育系、語言文學系、藝術系、美術系、基礎教學部等人員;學生部門包括學生處、班主任、公寓管理員等人員;后勤部門包括后勤處及水、電、維修、清潔等服務人員。
各部門要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領導要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全責,安排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登記。
2、學校每月統計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各部門考勤員必須于每月1-5日將上月出勤情況匯總經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處。人事處依據各單位考勤記載核發教職工工資、校內津貼。如發現有考勤上報不實的,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考勤主管負責人和考勤員的責任;如發生較大考勤責任事故(主要指無故不及時上報考勤情況、職工曠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隱瞞不報等),要扣發考勤員當月50%校內津貼。
3、人事處要加強考勤制度的檢查落實,要協同當日值班人員不定期抽查各部門、單位考勤管理情況,發現問題要作記載并督促有關部門整改。
二、請假制度
1、全校教職工要發揚愛崗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無故脫崗而影響正常工作。教職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假期結束后要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手續須報人事處備案。
2、教職工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須出示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相關住院手續。連續請病假者,應連續交驗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得一次請假而長期休養。
3、一般人員請假半天以內需經處長或處室負責人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必須經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必須經校長批準;中層干部請假半天以內需經分管校長批準,請假一天以上需經校長批準。
4、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在請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課程,不得無故耽誤學生課程。
5、職工探親假處理辦法如下:
?、旁谖倚9ぷ鳚M一年的教職工,與配偶、父母親異地居住,可以享受探親假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報銷路費。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進行。職工享受探親假,也要辦理請、銷假手續。
?、埔鸦榻坦し蚱迌傻胤志?,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俏椿槁毠ぬ礁改?,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準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職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出示結婚證,可請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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