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店規章制度
專賣店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專賣店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專賣店規章制度1
1.所以員工都應在上班前應按要求提前到達,準備充分,整理賣場和個人儀表后上班
2.上班時應立即簽到、打卡,不得讓他人代簽或捏造簽到時間。
3.店員必須服從店長的.安排,在遇到不能獨立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店長處理。
4.賣場內必須穿著清潔整齊的制服,不得在賣場內梳頭、化妝、剪指甲等。
5.員工嚴禁于賣場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污言穢語,嬉笑打鬧,追逐等不雅行為。
6.保持正確站姿,不可倚靠貨架或收銀臺談話。
7.收銀員不得帶腰包,現金上崗。
8.員工不得使用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如緊急情況,應知會店鋪負責人方可使用。
9.若辭職需交書面申請后一個月方可離職,離職時要做好本職工作交接程序,否則公司將追究損失。
10.員工攜帶公司產品上班,必須在進入店鋪時給當值主管檢查,下班時必須由當值店鋪負責人檢查方可離開店鋪。
11.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能冷落、頂撞、辱罵或不禮貌地議論顧客。
12.公司所有資料都應嚴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場合討論公司有關政策,信息和營業額,不得發表虛假或誹謗公司,客人或員工之聲譽的言論。
13.上班時間及排班表,只有店長或督導有權改動,若員工需調班應提前通知店長,征得同意后方可調換。
14.員工因病請假,必須上班之前親自打電話通知店長,員工因事請假,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申請上報店長,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15.員工不慎丟失貨品應立即主動承認并上報查清,由上級視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16.所有員工離開賣場,必須互相檢查隨身物品。
17.工作時間內不可隨身帶手機或傳呼機到貨場。
18.對顧客的遺留物品應立即上交店長,并妥善保管。
19.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將貨品打折讓利予顧客。
20.賣場內不得擅自拍攝及接受他人拍攝或采訪,一經發現立即通知上級主管處理。
(違反以上守則其中之一者,給予5元每次處罰)
專賣店規章制度2
根據本店的實際工作情況,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員工嚴格遵守。具體細如下 :
一試用轉正
1.本店鋪確定新錄用員工的試用期為3天,每天直落.如錄取按新員工入職待遇標準計算3天工資,如不錄取按10元每天計算。試用期過后即轉見習員工,入職15天后方可正常輪休。見習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期間主管及相關人員對其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優者可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2.試用期滿,通過試用考核者簽訂雇傭協議,協議期滿如雙方均有意愿則可續簽。
3.試用期間,如員工的表現未達到店方要求,則不能續簽雇傭協議。
4.員工通過試用后才可享受相關福利制度。
二考勤
管理
工作期間店鋪員工實行輪班制,每月休息4天。具體上下班時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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