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
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15篇【精】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1
一、人事
1、凡幼兒園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幼兒園許可,不準從事第二職業。
2、全園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幼兒園分配。
3、新員工須經考核,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幼兒園正式教職工。
4、幼兒園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幼兒園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工作。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幼兒園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
應告知辦公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幼兒園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雙休日、節假日等假期,工作期間由學校安排工作。
7、凡幼兒園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一律由園長批準。
3、教職工每請假一天扣發當天工資及本月的滿勤獎金。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逝世時,可給一至三日的喪假。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并公之于眾。
2、園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園長授予榮譽稱號。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全體教職工評議推薦,園長審批。
3、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勇于開拓、創新,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面向全體幼兒,對個體差異的孩子加倍愛護,使他們取的明顯的進步。
?。?)參加競賽獲獎幼兒的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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