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解除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 篇1
致:XX先生
您于XX年XX月XX日,與我們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書》(合同編號:XX)。購買XXX、XXX共有的位于XX室房產,該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您應于XX年XX月XX日繳納全部房款;第四條第2款規定:您應將首付款XX萬元存入指定賬戶。第十一條特殊約定:交房之日付款您應付給我房款XX萬元。合同簽訂后,您未按照合同約定在XX年XX月XX日前繳納房屋全款,未按照約定繳納XX萬元首付款,在我將房屋鑰匙、門禁卡、燃氣卡等一并交付給您后,您更沒有依約支付XX萬元購房款。
通知人:XX
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取消上述交易,并解除合同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二、由于該次交易而收取之定金、房款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返還乙方,雙方不再追究對方的其他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在備注或補充協議內訂明。
備注: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 篇3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ㄒ唬┮虿豢煽沽χ率共荒軐崿F合同目的;
?。ǘ┰诼男衅谙迣脻M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ㄈ┊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ㄋ模┊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ㄎ澹┓梢幎ǖ钠渌樾?。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 篇4
致:
XX房地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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