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房屋編號:
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售)
示范文本
出賣人:
買受人:
目錄
專業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六章 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項
專業術語解釋
1.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包括工業用地范圍內用于辦公、生活服務等用途的建筑)。
7.房屋交易手續:是指房屋交易雙方依法持相關證明材料到主管部門進行交易確認、領取交易告知單的過程。
8.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土地等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9.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或者主管部門規定的最小不可分割單元的其他商品房分割為數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10.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1.全裝修住宅: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戶內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畢,給水排水、燃氣、通風與空調、照明供電以及智能化等系統基本安裝到位,廚房、衛生間等基本設施配置完備,滿足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
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
(現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經紀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