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
【精華】關于解除勞動合同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1
1、謹防“協商解除無協議”。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雙方協商同意的,-如果協商解除無協議,那么將會給用人單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隱患??谡f無憑,立字為證。用人單位在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不能圖省事,一定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將協商的成弟盡固定下來,防止發生勞動爭議后很難舉證的情形。
2、協議中明確勞動合同解除的類型。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單方解除兩種類型。企業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在簽訂解除此協議時,協議中必須寫明解除勞動合同是經企業與員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解除的。這樣,可以防止員工把協商解除說成是企業單方解除,要求企業承擔相關的責任。
3、協議中明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對于協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協商解除合同的提出萬不同,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協議中明確解除勞動合同是企業提出還是員工提出的至關重要,它涉及到企業是否須支付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4、協議中明確解除勞動合同后員工的義務。
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終止;(3)財物返還;(4)債務清償;(5)應支付的工資和補償金;(6)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競業禁止。
勞動合同是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在解除的是也要一份解除協議來白紙黑字的結束雙方的權利義務。所以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對一些問題多注意。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2
六分公司:
你分公司關于xx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已收悉,現批復如下:
xx,男, 1983年6月出生,漢族,山西省朔州市人,文化程度大專,畢業于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工民建專業,20xx年8月參加工作,原六分公司員工。
主要錯誤事實:該xx自20xx年9月至今,無正當理由,長期不上班,分公司曾多次聯系本人,集團公司于 20xx年6月3x日在山西日報登報通知,但該既不回單位上班,也不回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和繳納保險。累計曠工達24x天。
鑒于xx上述錯誤事實,為嚴肅企業勞動紀律,教育廣大員工引以為戒,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項之規定,經公司研究,給予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xxx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3
?。▌趧诱咝彰_______(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_),于年 月進入本單位(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條__款(款項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年 月日與其終止□/解除□(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位 蓋 章)
年
解除勞動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