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勞務合同
土建工程勞務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建工程勞務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建工程勞務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項目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勞務承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合同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務承包內容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建筑面積:
二、承包方式及范圍
1、采用包工不包料(包括泥副工、木工、鋼筋工、架子工、水電工)
(1)泥副工部分:樁基以上基礎混凝土墊層、主體混凝土、磚砌體、內、外墻面粉刷、外墻面貼磚(樓、地面,頂棚為結構面)。
?。?)木工部分:基礎、主體工程以及屋面等施工設計圖紙上的內容,包括施工用模板、木方等零星輔材,以及木工所用機械。
?。?)鋼筋工部分:樁基以上基礎、主體工程等施工圖紙上的鋼筋工加工內容以及鋼筋工所用機械。
?。?)架子工部分:樁基以上基礎、主體工程施工所需用工、架管、扣件、腳手板等各種材料,通道口、臨邊防護等設施。
(5)水電工部分:施工圖紙上的水電預留、預埋、防雷、接地等所需用工。
2、乙方不包括弱電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門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內外墻地面保溫工程、防水工程、工字架、工字鋼、止水螺桿、室內二次裝修和精裝修工程、電梯安裝工程、金屬制作安裝工程、其它非工程類的電焊、幕墻、干掛、機械臺班及所有圖紙外軸線以外的項目均不在承包范圍之內。
3、乙方負責工程所需耗材:木方、模板、架管、架料、竹架、安全網所有是施工用的耗材。負責工程所需用的機械設備,如塔吊、輸送泵、攪拌機、外用電梯、木工加工所有小型機械、鋼筋制作的一切所需設備。乙方應負責自身安全防范的用具(如安全帽、手套等)。
其具體勞務分包范圍及單價見附件一。
三、分包工作期限
本工程勞務包開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臨建動工,為乙方進場日。工程總工期為日歷日 天。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承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質量評定 合格 等級。
2、嚴格執行質量“三檢”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首先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
五、圖紙
甲方應在乙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有關的標準圖紙 四 套。
六、甲方的義務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職責。
2、在 年 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合同項目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完成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暢通和施工道路暢通。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和臨時食宿場地,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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