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
經過雙方簽字認可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屬于無效的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如何寫出優秀的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群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年,合計元(大寫: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準。地上附著物:紅棗樹株、楊樹棵、胡楊樹棵、沙棗樹棵、其他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后,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元,按照年承包費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并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并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并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著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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