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推薦】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公開協商方式,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
荒山荒地名稱: (小地名)。
坐落: 面積: 平方(大寫)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流轉方式、
以轉讓方式,雙方商議確定為:每平方計200元,共 平方,應支付轉讓費合計 元(大寫: )。
1、甲方應該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轉讓后,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和收回土地。
(三)乙方的權利。
1、對轉讓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其轉讓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2、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不因甲方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稱乙方)
代理方: (以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 房屋交易概況
房屋座落: ,使用面積: 平方米。
甲方轉讓該房屋使用權的凈得轉讓款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該轉讓款在甲乙雙方辦理使用權過戶當天自行交接。
上述房屋過戶費由 方承擔(過戶當天承擔方自帶)
二、房屋現狀確認如下:
三、甲方責任
1、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應將《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身份證
房屋轉讓合同 (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