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
土地轉讓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轉讓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二、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租賃期限: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
五、相關稅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_________________,面積確定為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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