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股份合作協議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股份合作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1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酒店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酒店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酒店名稱:有限責任酒店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酒店是依照《酒店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酒店,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酒店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酒店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酒店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酒店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酒店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酒店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酒店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酒店注冊時使用,并用于酒店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酒店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酒店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酒店管理及職能分工
1、酒店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酒店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酒店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酒店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酒店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酒店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酒店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酒店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酒店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酒店職務的行為;
(4)酒店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酒店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酒店不設股東會,遇有如
酒店股份合作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