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牌傳媒廣告合同
甲方(發布方):_________傳媒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傳媒廣告主):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傳媒廣告法》及《傳媒廣告管理條例》就內容傳媒廣告發布有關事項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傳媒廣告形式
路牌
二、傳媒廣告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傳媒廣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傳媒廣告期限
自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共計______年。實際發布時間以《驗收報告》中確認的發布時間為準。
五、傳媒廣告價格
1.傳媒廣告費:含發布費、占地費、維修費、保險費、基礎架制作費,單價:_____萬元/塊,_____塊。年合計____萬元。
2.傳媒廣告費的支付:第一期款:簽定合同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傳媒廣告費,計_____萬元。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戶外傳媒廣告報批手續,傳媒廣告稿樣審批,驗收及發布期的保修維護。
2.甲方負責提供傳媒廣告樣件,甲方負責將傳媒廣告稿樣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不合格,稿樣退回乙方修改。稿樣一經確認即作為制作及驗收的有效依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與稿樣不同要求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由此而耽誤的傳媒廣告發布時間,甲方不予順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傳媒廣告稿樣經確認后(30)天內,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內,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在《驗收報告》上簽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時驗收,超過3日后,甲方視同乙方驗收合格。
4.乙方應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傳媒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5.傳媒廣告發布期間,如因甲方責任造成傳媒廣告發布終止由甲方承擔責任;如因乙方責任造成傳媒廣告發布終止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傳媒廣告發布終止,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合同續簽
合同期滿前1個月,雙方可重新商討延長本合同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合同期滿乙方未辦理續簽手續,乙方不再享有優先權,傳媒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簽訂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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