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承包標準合同(通用30篇)
魚塘承包標準合同篇1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依合同的具體含義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系來說,合同的內容是指當事人享有的債權和承擔的債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魚塘承包標準合同范本篇,歡迎參考閱讀! 魚塘承包合同范本一甲方(發包方):______現住址: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現住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發包,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魚塘共計__30 _畝交給乙方承包養殖,魚塘路邊自建房屋 8 間及場地交給乙方經營農家樂(注:農家樂為餐飲服務行業)。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XX月_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原則,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萬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于當年_ XX月XX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間,乙方所承包魚塘用電須服從電管站管理,要安全用電,開戶、電力設備安裝、材料費用以及魚塘用電電費由乙方全權負責。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請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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