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使用房屋租賃合同
無償使用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無償使用房屋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無償使用房屋租賃合同1
甲方:山東商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城區產業園 乙方:山東永江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利用起該房屋,使其發揮最大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甲乙雙方互惠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位置及具體情況
1、坐落位置
該房屋位于山東商河縣城區產業園商西路8號。
2、房屋面積及房產原值
該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共80平方米。該房屋價值2萬元。
第二條 房屋的租賃期限及登記
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8日。
2、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共同持本租賃合同及有關文件申請房屋使用權出租登記。
3、該房屋甲方無償供乙方使用。
第三條 費用承擔
租賃期內,按國家規定因房屋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按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規定價格計費,交費方式為每月一交。
第四條 房屋修繕條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修繕。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內進行維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見證后代為維修或由乙方自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承擔相應損失。
第五條 房屋的改建、裝修條款
本合同有限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經乙方同意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終止協議。
第七條 合同的延續及優先權
本合同有限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限期屆滿之日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八條 善后條款
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騰空、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算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九條 免責條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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