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聘用合同
中學教師聘用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學教師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學教師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教師):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園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一、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并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匯報。
2、服從工作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與游戲時間安全。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堅持下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二、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能力及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并于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3、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并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沖突的工作,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園《園務制度》,或教學質量嚴重下滑,在家長中反響不良的,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解除合同。
4、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學期結束前一個月提出,否則將視違約行為,將按相應規定予以甲方補償。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紿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7、私自扣留、挪用、侵占甲方公物、財物的,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單位商業秘密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一個月報酬。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到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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