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3篇)
通用產品購銷合同篇1
甲方(buyer):乙方(seller):深圳能王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contact):住址(add):住址(add):電話(tel):電話(tel):傳真(faX):
傳真(faX):
網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經濟合同法》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全款提貨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貨款總額RMB10000元(壹萬元整)作為定金,定金到達方帳采購生產(或憑匯款傳真件)甲方第二日起開始安排生產,產品采購生產加工完畢,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萬元整)后,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
三、質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樣品以及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如收到的產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時,一面要妥善保管好產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內書面異議。如乙方 未在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以傳真件為準)則視為所交貨品合格。
四、交貨期:5天(定金到達甲方帳面起開始生產,按合同清單發貨。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遲發貨,甲方不負責任責任)。
五、售后服務: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免費維修及更換。六、此價格不含稅、含送貨費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和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東莞分會仲裁解決,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深圳能王科技有限公司
通用產品購銷合同篇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根據《中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汽車配件產品購銷達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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