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簡單出租合同范本
店鋪簡單出租合同范本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租賃給乙方使用。同時,設施(卷閘門、電線、燈具、開關、水管、地板、樓梯、扶手等。)在門面移交給乙方管理和使用完好。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
租金在年內不得改變。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出租.
三.租金及支付租金方式:年租金人民幣元,分兩期支付,首次支付。如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門面,押金不予退還。
四.水電費:乙方應單獨安裝水、電、煤氣表,并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支付費用。水表開始,水費從自來水公司的標準表開始,按電力局的標準收費,按煤氣公司的標準收費。承租人應當按時向物業公司繳納門面物業費和環衛費,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5.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從乙方處收到人民幣押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內,押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租賃期滿后,乙方支付所有費用,門面內部結構不變,甲方返還所有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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