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貨
協
議
甲方:
乙方:
為滿足賓客和甲方的需求,購買到物美價廉的貨品(含蔬菜、水果、糧油、肉、調料、酒水、海
鮮水產品、干貨、鮮花、河粉、豆腐等,以下簡稱貨品),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根據甲方的需求,乙方為甲方供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如合作期間,一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需提前
1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甲方根據對乙方的供貨考評,決定是否續約。
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甲方財務部是甲方所有供應商的管理單位。
甲方有權讓乙方出具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國家法律、法規所需求得文件,
并能隨時提供蓋有紅
色公章
的商品生產銷售許可證,商品質量檢測報告、商品合格證、商品質量
保證書
.
甲方有權根據網上價格和北京市場調研價格情況,隨時監督、降低供貨價格。
甲方按照采購制度驗收,及時提供驗收場所,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開劇驗收單,作為乙方結算的依據。
甲方按照結算制度每月給乙方結算貨品款。
甲方每
供-貨-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