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精選32篇)
北京市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篇1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提示:本合同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進行的舊機動車買賣交易。簽訂合同前,當事人請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并根據自身情況如實填寫。
依據《中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名稱:______;號牌號碼:______;廠牌型號: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
租賃
、□非營運、□其他。
車輛狀況:______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稅費)____元;大寫:______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買方負責、□賣方負責、□____
買方應于20XX年XX月XX日在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自驗收、審驗無誤起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后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在____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____。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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