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勞務合同
建筑工程勞務合同(通用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勞務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勞務合同1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過勞務招標,甲方將本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本著對業主負責的精神,為了實現甲方和乙方約定的質量目標,切實加強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質量、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雙方進一步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章 普通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分包范圍:
1、工程名稱:
2、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
?。?)結構形式: 結構
?。?)建筑面積: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積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因設計變更導致上述面積增加或減少,結算時按本章第四條。3中執行。
(4)層數: 地下 3 層,地上 16 層。
?。?)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實行固定綜合單價承包,結算時單價詳見附件一,單價為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工期內完工的結算依據,乙方充分考慮到施工期間各類材料及勞動力市場的價格風險,以及國家政策性調整風險系數,一并計入綜合單價里,以后不作任何調整,但若乙方未在約定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承擔違約金外,結算綜合單價下調為清單報價單價的 80 %。
?。?)本合同固定綜合單價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內容及修復缺陷所需的一切費用及隱含風險在內的費用總和。
4、分包工作內容:
第二條 勞務人員
1、乙方根據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業人員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按進度規定的勞動力需用計劃數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關于現場施工人員配備的有關規定,滿足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需要,具體管理人員的崗位清單和需要持證上崗人員的名單作為合同附件,另行上報給甲方。
2、本合同簽訂之時,乙方須提供:
?。?)管理人員崗位清單(相關證件復印件)
(2)需要持證上崗人員清單(相關證件復印件)
?。?)相關工傷保險交納單據憑證復印件
(4)乙方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本工程開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結構封頂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裝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時間如有變更則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四條 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的確定
?。?)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單綜合單價報價,綜合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須交納的各種稅金、政府規費、保險、培訓、勞保、臨建人工費及租賃費、承包范圍內的全部人工費用、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優質工程獎和安全文明工地獎、材料檢驗實驗等費用,同時還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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