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勞動合同
深圳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桑韵率切【幨占淼纳钲趧趧雍贤?,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勞動合同1
甲方( 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 企業)
員工人數 : 人 企業性質 :
協商首席代表 : 協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職務 : 職務 :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號碼 :
協商代表人數 : 協商代表人數 :
代表產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聯系電話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 增強合作共事 , 促進企業發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 , 經協商一致 , 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 , 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 ( 員工代表) 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 , 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 , 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 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 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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