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分包合同書(通用19篇)
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分包合同書篇1
勞務作業發包人:(以下簡稱發包人)
勞務作業承包人:(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國民法典》、《中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分包合同內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圍:
3、工程地點:
4、合同價格:
5、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總日歷天數為:天
6、勞務作業人數:不低于 人。
7、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協議書;
?。?)專用條款;
?。?)通用條款;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承包人:
住址:住址: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稅號:稅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9、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9.1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約定提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完成審核并書面答復承包人。
9.2上款所述結算程序完成后,發包人應當自結算完成之日起28日內支付全部結算價款。合同價款的支付應當以銀行轉賬的形式辦理。
9.3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9.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9.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發包人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9.6隨時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對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
9.7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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