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合作協議
快遞合作協議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快遞合作協議,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快遞合作協議1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促進甲乙雙方經營業務的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服務內容及合作關系
1.1 協議標的物:本協議主要標的物為甲方委托給乙方并由乙方進行快遞、快運或其它物流服務的所有貨物(以下簡稱“貨物”);貨物的計量單位為立方米、件數或者公斤;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具體簽訂的運單確定。
1.2 在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滿意服務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快件或其它貨物進行承運服務,具體事項以雙方簽訂的運單為依據。
1.3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信函及費用結算,均只能使用本協議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名稱、地址和開戶銀行帳號。以上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人員簽字方為有效。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權利與義務
2.1.1 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快件或其它貨物必須保證其外包裝盒完好無損,且均貼有甲方指定封簽。
2.1.2 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具體時間)以書面形式或電話方式將有關的作業指示通知乙方,作業指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貨物名稱、數量或件數、收貨人姓名、聯系電話、收貨詳細地址等。
2.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運過程進行監督、指導,隨時向乙方查詢貨物信息并獲得貨運中的相關票據。
2.2 乙方權利與義務
2.2.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承運通知后,應安排車輛在(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具體時間)到甲方指定時間和地點提貨,并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進行貨件的準時運輸遞送。
2.2.2 乙方承運門到門的貨件必須向甲方提供客戶簽收回執單原件;簽收回執單原件使用甲方貨運單,(簽收回執返回給甲方的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自行商定)如因簽收回執遺失、無效、效力瑕疵等原因造成甲方與客戶或收貨方的貨物交接糾紛,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簽收回執要求按照甲方指定的簽收人簽收或加蓋公章。
2.2.3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件,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準確、隨時的查詢服務;并定期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流向數據等相關信息的匯報;如因交通堵塞、查罰超載等特殊情況導致運輸時效發生變化,乙方須在第一時間將變化后的相關信息告知甲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2.4 對甲方委托乙方承運遞送的貨品,在未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若出現貨物丟失、損壞、遭受盜竊、搶劫等任何異常情況,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據甲方的要求行事。
2.2.5 乙方保證在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的過程中,不從事與甲方利益相抵觸的業務,特別是乙方將不能與甲方客戶直接或間接發生業務利益關系。
2.2.
快遞合作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