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體墻面宣傳廣告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托,對其兩塊宣傳板進行管理,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進行管理的宣傳板的指定位置進行廣告宣傳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進行廣告宣傳的宣傳板為:_____縣_____區樓體墻面兩塊,面積為:每塊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板的時間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乙方使用該場所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塊/月,乙方此次使用宣傳板的租金共計:______元。
四、乙方交納租金的時間為:在簽訂本協議之日繳納完。如乙方未按本條約規定時間交納場所租金的`,甲方有權禁止乙方使用該場所,并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未交納租金的,無權在甲方管理的宣傳板上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活動。
五、乙方須在舉行活動之前四日,將乙方需要張貼的噴繪海報送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張貼,甲方可根據情況,在乙方舉行活動之前兩日將噴繪海報張貼。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需維護乙方安全宣傳噴繪海報不被覆蓋不被撕毀,如若被撕毀或覆蓋,甲方應在兩日之內將其復原。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進行的廣告宣傳、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乙方從事違法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甲方對乙方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3、乙方若要自己張貼海報,需經過甲方同意方可張貼。
八、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對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雙方需協商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樓體墻面宣傳廣告合同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