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地租賃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辦公場地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辦公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的情況
出租人將_________租賃于承租人使用,具體包括:。雙方確認租賃場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月,即從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對租賃物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計______元,按(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出租人應按約定為承租人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
2、除該合同有明確約定外,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的經營活動。
3、出租人保證所出租的租賃場地不存在任何現有或可能的法律缺陷,若因此問題給承租人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向承租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除租金外,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向有關部門繳納的諸如:治安聯防費、綠化費、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承租人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均由出租人全部承擔。
5、承租人有權監督出租人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承租人應按約定支付租金。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義務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人,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3、在合同期內,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該合同。
第六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出租人應負責其提供的租賃場地及專用設施的維護,保證其符合承租人租賃使用的需要。
2、承租人對租賃場地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現有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擴建,且無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七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1、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承租人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日內將租賃場地及出租人提供的配套設施交還出租人。
2、承租人在交還租賃場地時,不需要對租賃場地恢復原狀,對處于租賃場地內屬于承租人所有的物品應由承租人負責清理。
第八條 保密
出租人保證對從承租人處取得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違反保密義務的,出租人應承擔承租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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