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資經營合同(通用31篇)
國際合資經營合同篇1
第一章 總則
XXX,___與___根據《中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_XX省XX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XX省XX市登記注冊,其法定住址在中國XXX,電話:XXX,法定代表:
姓名:___職務:___國籍:中國
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XX省XX市登記注冊,其法定住址在中國XXX,電話:XXX,法定代表:
姓名:___職務:___國籍:___
中國XXX,在___登記注冊,(以下簡稱丙方)英文:______
其法定住址:XXX,英文,___
法定代表:___
姓名:___職務:___國籍: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___合資經營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XXX,外文名稱為: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住址為: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銷售___和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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