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抵押擔保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程抵押擔保合同篇1
甲方(擔保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
郵編: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
郵編: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本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_____市訂立。
鑒于: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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