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合同
小型工程合同15篇(經典)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型工程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型工程合同1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方的室內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1.2工程內容及做法: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預算表。
1.3工程期限日,竣工日期月日。
1.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元;小寫:元。
第二條發包方義務
2.1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2.2負責協調施工隊與外界一切影響施工的因素;
2.3施工期間發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該房間的,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第三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或變更項目預算表),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四條材料的提供
4.1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4.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承包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方,并接受發包方檢驗。
第五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xx﹥,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山東省裝飾協會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部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6.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施工改造完工,輕鋼龍骨固定驗收;
(2)木工吊頂,石膏板墻體完畢;
(3)墻頂膩子打磨完工;
(4)乳膠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6.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6.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24個月,24個月后收費保修,保修內容為本公司施工過的項目,因外力引起的損壞和其他單位提供的設備,工程項目收費維修。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7.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簽訂后,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0%元;木工制作完畢后,發包方按預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進度款,即元;逢單項工程完工驗收后,發包方按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增加項目后的追加款。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內支付余款20%,即元。
7.2工程驗收合格后,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
小型工程合同精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