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合同(通用16篇)
信貸合同篇1
借款方:______
住址:_____郵碼: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
貸款方:______
住址:_____郵碼: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
第一條定義
1.1.貸款: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承擔的貸款金額和責任。
1.2.提款: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憑借款人通過其指定銀行發來的提款電報,通知提款用以向賣方支付貸款的金額。
1.3.承擔期:自本合同簽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貸款使用截止日為止的期間。
1.4.計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貸款賬戶第一次被借記之日起,每6個月的期間為一個計息期;
?。?)第一個計息期的末日應與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如該期末月無同日,即為該月之最后營業日;
?。?)如同日不是營業日,即順延至繼后的營業日;
?。?)如繼后營業日跨入下月,即順延至繼后的營業日。
1.5.付息日:每個計息期的末日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實有天數支付該期利息。
1.6.還款日:自承擔期終止日起,3個月以后的第一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____個付息日,為借款人分期還款之日。
1.7.美元US$:可以自由劃拔和自由兌換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償貨幣。
1.8.營業日:北京、倫敦、紐約三地銀行營業之日,同時又是后兩地的美元拆放市場營業之日。
1.9.年基數:利息計算以360天為年基數。
1.10.月:日歷月。
1.11.日:日歷日。
1.12.XX銀行同業間貸款利率LIBOR:當付息日前的第二個營業日,____時間上午11時,由指定的參考銀行報出的倫敦歐州貨幣市場上的商業銀行之間6個月美元貸款利率,經由中國銀行____分行于同日以電傳分別通知貸款和借款人。
第二條貿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確認:已于20XX年XX月XX日在____與賣方簽訂下列合同。合
信貸合同(通用16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