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銷售合同
商品銷售合同通用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品銷售合同通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銷售合同通用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產品明細
二、質量技術標準:按廠家標準,產品包裝:按廠家標準
三、產品保修條款:按廠家標準
四、交(提)貨時間:
五、交(提)貨地點:
在賣方交貨過程中,買方提出變更收貨人的,應書面通知賣方變更后的收貨人姓名、聯系方式(通訊地址、身份證號、固定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等),賣方在收到前述買方書面通知之前有權向本合同所約定的收貨人交貨。收貨人對賣方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簽字、確認或承諾)無爭議地視為買方之行為。
五、貨物簽收:買方在收到貨物后,應當立即對貨物進行簽收,并應在收貨憑證上加蓋其公章或收貨專用章,以示確認收到合同項下貨物。買方未履行本條簽收義務,賣方有權拒絕交付合同項下貨物,并不承擔因此可能造成的延遲交貨責任;同時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因此產生的倉儲、再次運輸、人員食宿等費用。
六、驗收標準:按雙方約定的包裝和質量技術標準進行驗收。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15天內付完全款
八、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按照逾期交貨或逾期付款金額的日千分之五承擔違約責任,但違約金不得超過逾期交貨或逾期付款金額的10%。由于此批貨物是賣方專為買方而準備的,買方無故拒絕接受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的(包括買方中途退貨),視為買方單方違約,應向賣方支付其拒絕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貨部分)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賣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賣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所有權保留:雙方一致同意:在買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貨物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
如買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清應付給賣方之款項,賣方有權收回貨物,并不返還買方已付款項,同時不免除賣方向買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一、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十二、其他:
1、本合同須買賣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變更合同,雙方應就變更事項達成書面協議并蓋公章或合同章確認,方可確認變更有效。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2、買方付款后如未能收到發票的,應在付款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賣方索要,否則視為買方已收到發票。
3、如果賣方在簽訂后發現買方或買方的關聯公司對賣方或賣方的關聯公司有超期欠款,賣方可終止履行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品銷售合同通用2
甲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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