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
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
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建的金陽廣場工程,木工、鋼筋工、瓦工分部工程量單包人工的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把上述分部工程承包給乙方,結算方式以每平方米計算(基礎、屋面不另計算
)。施
工范圍是整個工程分部分項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二次結構的工作
,配合施工放線、木方、模板的場內搬運、清理、
堆放
在內所需的一切工作。主體完工
后,材料按甲方指定的場內
位置堆放整齊,待施工負責人檢查符合要求后,由
施工
負責人開出完工
單
,
以便
在
工資結算時作
為
整個工程的工程量是
否
具備施工協議完成的各項任務條款
的依據
,并支付工程的本分項的人工報酬。甲方提供塔吊,其他一切所需
小型用具
由乙方自己承擔。
二、
本報酬以建筑每平方米計算人工工資單價 _______元/㎡。本工程的地下室、室內工程質量以
免
粉刷的要求承包給乙方,不符合質量要求、超出施工規范
要求的由甲方派人專門修補。其人工工資按實際平方米計
算
,每平方米扣除十五元的人工工資,在乙方的總工資中扣除。
三、
由于設計及甲方的要求,在施工中發生變更產生的一切工作量按增減
工程量計算為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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