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產質押擔保合同(精選3篇)
個人財產質押擔保合同篇1
出質人(甲方):
通訊住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乙方):
通訊住址: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登記日期:
質押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中國專利局監制
為確保債務的償還,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元,貸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20XX年XX月XX日將質押財產產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質押期間,方有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義務,負責交納專利年費,處理專利糾紛等事務。
第八條 甲方應將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九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XX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一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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