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書
房屋租賃合同書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租賃合同書1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局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市 大道 號
承租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出租方 局將其座落于 市 城區 路 號所有的原 房屋出租。為明確承租雙方責、權、利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承租方應將 進行更名,以其自己的財產重新依法登記注冊,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證書,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條 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需交付 萬元合同保證金。合同簽訂后15日內,承租方必須依法取得經營資格后,合同正式生效。雙方辦理移交手續,承租方進場。此后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均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擔。
合同終止時,由出租方對承租方歸還的租賃物按雙方約定的房屋管理條款進行驗收后,出租方將保證金 萬元如數歸還給承租方。
第四條 承租經營期間,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到安全生產,合法經營。
第五條 承租經營期間,承租方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六條 承租經營期限
承租經營期限為 年零 天。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租金條款
租金為每年 萬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天為承租方裝修開業準備期,此 天不計租金。租金交納時間為:合同生效之日交當年承包款的50%即 萬元,然后每過6個月后的第一月的第一天交 萬元,直到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租賃物移交
原 大樓現有非建筑類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經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為 元。承租方在簽訂合同前即對現有非建筑類資產及低值易耗品按 萬元價格一次性購買,分三年付款,其中 年 月 日付款 萬元, 、 年 月 日分別付款 萬元。
第九條 承租期的房屋管理
1、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即對出租方所提供的房屋享有合同期限內的經營使用權。
2、承租期間若承租方對房屋進行維修、改造,承租方應保證房屋的主體結構不變,安全性能不變。
3、承租方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在維修、裝修以及經營、歇業等期間的水、電、氣、暖、電視、通訊、衛生、排污、防疫、安檢、“門前四包”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4、承租方必須按供水、供電、供氣部門核定的商業用途標準于每月第一周內主動到出租方水、電、氣管理部門交清已使用的水、電、氣費用,否則就停止供水、供電、供氣。
5、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對房屋所進行的維修、裝修、添置的房屋附著設施設備,不得拆卸和損毀,應保持原狀,全部無償移交給出租方。所有非建筑裝修類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承租方自行處理。
第十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出租方出賣房屋,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2、在承租期內,承租方可將部分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承租人將部分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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