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合同
煤炭買賣合同【必備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煤炭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煤炭買賣合同1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對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簽訂此補充協議。
一、 粉煤價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執行 元/噸
二、 粉煤價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執行 元/噸
三、粉煤價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執行 元/噸
四、粉煤價格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執行 元/噸
五、 價格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執行 元/噸
六、 價格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執行 元/噸
七、 原合同其他條款不變。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時間:
煤炭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
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
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3
甲方(委托方/賣方):_______
乙方(居間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煤炭居間合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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