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材采購合同(通用31篇)
建筑石材采購合同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國民法典》、《中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北京大學醫院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合同貨物內容
1-1、工程地點:
1-2、甲方向乙方購買的石材名稱為意大利米黃大理石、柏林米黃大理石,經雙方簽字后封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二條、合同單價及金額
2-1、其產品名稱、規格、暫定數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以上報價為到場工程板價,切機費、防護費、倒角磨邊費、排板費等全部包含在內。如另有異形加工再商議。
2-2、本合同單價為到甲方指定地點(即工地現場)落地交貨價。
2-3、本合同為固定合同單價,單價組成:材料費、加工費、石材運輸費、損耗費等費用。結算總價等于最終實際雙方確認的發生量乘以單價。
第三條、付款方式、進度及質保金。
3-1、合同簽定后甲方預付給乙方總貨款的20%為定金,每1000㎡為一個結算批次,貨到付到該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貨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結算款的90%,工程結算完成后付到結算款的95%。
3-2、余款作為保修款在工程兩年保質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4-1、交貨方式采用現場分批次交貨:乙方負責運輸及貨物卸車,將材料運抵現場,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乙方的實際交貨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應符合甲方要求的規格和質量。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
4-3、交貨地點: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統一保管。
4-4、交貨日期:每1000㎡的數量在接到加工單后,送貨時間不超過
10天,5000㎡內總的甲供周期不超過30天。
4-5、甲方按第五條技術要求的相關條款驗收。
第五條、技術及質量要求
5-1、石材的技術要求應符合下列標準的規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統一編號》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試驗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試驗方法應符合下列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5-2-1、《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干燥、水飽和、凍融循環后壓縮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彎曲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體積密度、真密度、真氣孔率、吸水率試驗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磨性試驗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磨光面光澤度試驗方法》(GB9966.(5)
5-2-6、《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酸性試驗方法》 (GB9966.(6)
5-3、石材規格及數量:詳見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圖。
5-4、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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