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所有權轉讓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
2014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共同簽署。
出讓方
(
甲方
)
:
受讓方
(
乙方
)
:
鑒于
原投資人對該企業所有權的轉讓意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
規
定,本協議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企業所有權轉讓的標的和轉讓價格
一、甲方將所持有的企業的所有權作價
23
萬元
(
人民幣
大寫貳拾叁萬元整)
轉讓給乙方。
二、附屬于該標的企業所有權的其他權利及義務隨所有權的轉讓而轉讓。
三、受讓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5
日內,向出讓方支付首期款
15
萬元,待全部相關證件變更法人之后
3
日內付清尾款
8
萬元。逾期不付,應每日向甲方支付
5%
違約金。
第二條:承諾和保證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權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企業所有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條:轉讓之后的經營、物品設施問題
上海綠川旅館于
2014
年
7
月
9
日轉讓給乙方。
本店轉讓之日起,共
12
個房間外加一個廚房和一個消毒間和一個行李房,所有設施完好無缺一切正常使用,在此時間(
2014
年
7
月
9
日)以后所有,損壞的所有設施,物品均由乙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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