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裝修合同合集(通用33篇)
建筑裝修合同合集篇1
發包人(甲方):
設計人(乙方):
發包人(甲方)委托設計人(乙方)承擔 馬鞍山佳山雨山管理用房餐廳、輔助樓、連廊設計 (項目名稱)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馬鞍山佳山雨山管理用房內,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國合同法》、《中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 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甲方)給設計人(乙方)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建筑裝飾設計規范》GB 50016-20XX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XX 《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 GB/T21086-20XX 《鋼結構設計規范》(50017-20XX)《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XX 《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XX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判斷:
3.1 合同書
3.2 發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甲方)向設計人(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乙方)向發包人(甲方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 點及時間
第七條 設計費及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為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 發包人(甲方)責任
8.1.1發包人(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向設計人(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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