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合伙協議范本一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xxxx
中心、
xx
綜合商社雙方出資設立
xx
有限公司,特于
20xx
年
xx
月制訂并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xx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上海市
xx
區
xx
街
xx
號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水泥、建筑裝飾材料、機械設備、汽車(不含小轎車)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5000
萬元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xx
綜合商社
出資額
xxx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xxx%
出資方式:貨幣
xxxx
中心
出資總額
xxx
萬,占
注冊資本的
46.7%
其中:實物出資
70
萬元
貨幣出資
490
萬元
第六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
1
)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
2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
3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
4
)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
5
)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
6
)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
7
)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
8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
1
)遵守公司章程;
(
2
)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
3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例)承擔公司的債務;
(
4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例)承擔公司運營中產生的民事責任;
(
5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
6
)
依公司法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
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
2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
3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
4
)審議批準董事長的報告;
(
5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
6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
7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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