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
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旅行社與導游的勞動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性別身份證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導游(要求持有導游證)和領隊(要求持有領隊證)工作。擔任領隊時其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一)遵守《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二)協同接待社實施旅游行程計劃,協助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突發事件、糾紛及其它問題;
(三)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務;
(四)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損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
(五)反映旅游者的意見和要求,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協助開發、設計新的旅游產品。
擔任全陪工作的導游人員時其主要職責是:
(一)實施旅行社的接待計劃,監督各地接待單位的執行情況和接待質量;
(二)協調地陪、司機等各方面接待人員加強合作,做好旅行各站的銜接工作;
(三)配合、督促地方接待單位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交通和參觀、游覽活動,照顧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四)維護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并能提供與之相關的延伸服務;
(五)耐心解答旅游者提出的問題;
(六)反映旅游者的意見和要求,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協助開發、設計新的旅游產品。
擔任地陪工作的導游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做好旅游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務;
(二)嚴格按照接待計劃確定游覽日程,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游覽、購物、文娛等活動;
(三)熱情做好導游講解工作,積極向旅游者介紹和傳播中國文化;
(四)妥善處理好旅游相關服務各方面的協作關系,認真處理旅游者發生的各類問題;
(五)維護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示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崗位工資制,按企業工資制度支付工資。
(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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