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聘用合同
學校保安聘用合同(常用13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保安聘用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保安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熱愛學校,愛護學生,責任心強,有實干精神,服從學校管理,聽從學校安排,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維護校門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進出,并及時制止學校門前發生的尋釁滋事等行為。必要時應向公安部門報警;
3.負責門衛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對確有正當理由需要進入校內解決的,在征得被訪人同意,并辦理好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嚴禁校外無關車輛進入校園,對確有正當理由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須經學校同意,并指揮車輛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4.嚴格查驗外來人員(車輛)隨身(車)攜帶的物品,嚴禁將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5.對非放學時間離校學生,應查驗班主任或學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并將請假條留存后,方可放行;發現學生通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并立即報告。
6.對校內進行安全檢查和治安巡邏。重點巡查學校教室、學生宿舍、財務室、倉庫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場所。落實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治安防范措施,發現安全問題或隱患,要立即報告,并協助予以妥善處置; 7.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制止,對一時難以制止或發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偵查、處置;
8.協助公安部門、轄區民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主動向學校領導和轄區派出所反映校園內外治安情況,提出防范意見和建議,協助學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9.正確使用學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設施設備,妥善保管和維護安保器械,非緊急情況,不得動用鋼叉、電警棍等安保器械。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學校保衛室監控值守工作;
10、在上學、放學時段,保安人員維護好校門口環境秩序,禁止閑雜人員在校門口周圍逗留或大聲喧嘩。對在校門聚眾吵鬧影響學校教育秩序的現象,應予勸阻。對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經勸阻不聽者報告110或派出所,并協助110或派出所處理有關事情。禁止他人在校門口擺攤設點,禁止客運車輛在校門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車輛亂停亂放,保證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校門口 交通堵塞時,應及時疏導。發現學校門口學生之間打架斗毆現象及時阻止并上報有關領導。
11、負責檢查巡視學生課間活動時的安全問題,對上樹,爬高、揚土、打架、過早到校等行為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
12、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安全保衛任務。
學校保安聘用合同精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