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買賣合同(通用35篇)
拖車買賣合同篇1
甲方(收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訂購下表所列商品
二、付款方式
材料進場后交90%;()安裝完成經驗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三、交付地點
甲方指定的乙方交付地點為:陜西橫山縣魏墻煤礦1、2公寓樓庫房。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所供燈具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選用其它品牌產品、材料材質必須符合甲方訂購要求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乙方所供燈具必須全部達到質量技術標準,如經國家相關質檢機構檢測不合格,視為乙方違約。
3、在本合同規定工程完工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為乙方違約。
4、出現以上三條違約情況,甲方終止支付乙方已供貨未付款的貨款,追回已付預付款,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等額的違約賠償金。
5、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貨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按500元/天對乙方罰款,罰款金額在貨款中扣除。
五、供貨期限
合同簽定預付款到達乙方賬戶之日起15 天交貨。
六、質量保證
1、甲方、施工單位對到貨燈具的數量、規格型號、出廠合格證清點接收;
2、施工期間均為產品異議提出期,施工單位指定專人代表甲方進行收貨,并可對供貨產品質量提出異議;如拆箱中發現破損件應及時拍照并向乙方發送,簽訂無誤后,由乙方補發;
七、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所送貨物齊全。
2、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安裝指導,則乙方給予協助。
八、仲裁
若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協商,若雙方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雙方簽字蓋章,自簽字蓋章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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