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承包合同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建筑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 篇1
發包人:
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資金來源:
4.施工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及預算中所規定內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日歷天)內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三、施工質量及檢驗
1.施工材料及設備需進場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一律不得使用于本工程。
2.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四、合同價與支付方式
1.合同暫定工程量見附件1,合同含稅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已按規定計算并列入合同價內。雙方涉及的規費、稅金由各自承擔并按國家規定繳納。合同為含稅單價計價方式,包工包料,并按約定單價進行套用。。
3.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因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單項目的,按合同該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
(2)合同中只有類似清單項目的,參照該類似清單項目價格進行計算;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清單項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按現行計價規定及定額計算,其中材料價格按發包人發出的預算書里面當期的《玉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玉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參照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玉林市及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均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經發包人或玉林市造價管理站詢價后確定。
4.關于合同價款支付: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經雙方確認工程量及結算總價后個工作日內支付實際結算總價的100%。
(3)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需在付款前開具本工程結算價全額的稅率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給發包人。承包人與發包人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則按竣工結算辦理。
五、爭議處理
1.關于工程造價引起的糾紛,任何一方可向玉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或自治區造價站進行申請處理,且應遵照執行其處理意見。
2.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合同當事人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詞語含義
本合同中詞語含義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七、合同組成文件及補充協議
1.下列文件可視為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1)技術標準和要求;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及單價;
(3)圖紙;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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