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歡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1
【問題】
甲乙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在簽訂合同時甲公司將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出租給乙公司,在此期間該租賃合同標的物尚處在施工建設過程中。相關的工程消防、環境等尚未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未做驗收。
律師意見:從法律行為的理論分析,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是一種民事行為,但這種民事行為并不一定是合法行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建筑法》、《消防法》的規定,在該租賃業務中,租賃合同簽訂日甲公司將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出租,同時該房屋尚處于施工建設中不符合建筑法和消防法規定的安全使用標準,內容顯屬非法。該租賃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根據印花稅征稅范圍規定第一項:經濟合同。我國印花稅只對依法訂立的經濟合同書征收。甲乙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該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未依法訂立。故該合同的印花稅按稅法規定可以不用交納印花稅。
請問這種情況下,該合同的印花稅是否繳納?
【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規定: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貼花?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法規,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法規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應在書立財產租賃合同時就繳納印花稅。法規并未明確無效財產租賃合同不繳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2
一、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并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二、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由誰付
在稅收法規上,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即使是合同約定稅負由物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法規》文號:國務院令【1988】第11號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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