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居間合同
銷售居間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銷售居間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銷售居間合同1
委托人:xx簽訂地點:xx
居間人:xx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現委托人委托居間人就XXXXX項目1層X號商鋪
面積:XXX平方米,購買價格5XX元/平方米或者XXXX元/平方米以下。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10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58000元/平方米成
交,報酬XXXXXX元,或者(大寫)XXXXX整。如促成本合同價格在XXX元/平方米以下,差價由委托人向居間支付差價的50%,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x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間人支付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1、委托人在居間合同生效期間另行委托其它人;
2、委托商鋪購買合同簽定委托人不向居間人支付本合同報酬的;
3、居間人促成本合同條件委托人不履行簽定本合同的;
第七條居間人的違約責任:
1、居間人在居間合同生效期內以低于委托人委托價格另行促成其它人簽約本商鋪的;
2、居間人不能達成本合同要約而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的;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本委托合同內容雙方嚴格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關內容,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居間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銷售居間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居間人: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元。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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